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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现将重庆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www.czj.cq.gov.cn)首页点击“重庆会计之家-会计专业考试-考试报名-初级考试报名”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在网上进行缴费,需购买教材的须同时完成预定并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否则相关后果概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0年度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考区选择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择考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职在岗的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报名,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区县报名,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属区县或居住地所属区县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属区县报名;在校学习的选择学籍所在区县报名。 
    (五)报名缴费 
    1.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每科50元,两科一共100元,报名后同步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需要报名费收据的报考人员,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登记信息。在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统一开具。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混用。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考生持学历证书(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等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在2019年11月1日前)、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报名区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可咨询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63216182,6321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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